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下发的考委办[2002]66号《关于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凡在2002年10月31日前取得自考临床医学专业(专科、专业代码:103)、中医学专业(专科、专业代码:520)、中医学专业(本科、专业代码:592)、针灸推拿专业(专科、专业代码:410)考籍的考生,可以有一个完成学业的过渡期,时间为三年,即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2006年起不再安排上述四个专业的课程考试和办理毕业证书。2002年11月1日以后上述四个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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