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支持应届高校毕业生创办私营企业,日前,市工商局制订并出台了包括注册资本缴付标准和时限、智力成果入股、核准经营范围和企业名称在内的有关政策规定,有效降低入市门槛,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
据悉,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创办私营企业的,允许其分期缴付注册资本。具体为: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首期出资10万元以上、生产性和零售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首期出资5万元以上、咨询服务性公司首期出资2万元以上的,提交实缴资本证明以及两年内三次缴齐注册资本的承诺书即可发照(执照中注明实缴资金额)。
同时,该政策规定还允许具有管理才能、技术特长或者有专利成果的毕业生,以人力资源和智力成果向私营企业投资入股,最高可达注册资本的20%;如以高新技术成果入股,经有关部门同意,其所占份额可占注册资本的35%,投资各方另有约定需要超出35%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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