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教委获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天津考区的考试将分批进行。
具体安排为:在津的本校学生和在外地能够返校的应届毕业生参加6月21日考试。社会考生和在外地的非应届毕业生参加12月份考试。报考小语种的社会考生参加2004年6月份的考试。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考试的社会考生,可全额退款。退款须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和领取准考证凭证于9月15日—21日(周六、周日照常办公)到原报名考点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再办理。领取准考证时间为11月15日—16日。
2002年12月份社会考生的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天津市大学英语三级合格证书)于2003年6月7日—8日在原报名考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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