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客管办获悉,从今年4月1日起,再想当的哥的姐,要先接受培训,拿到合格证,才能办理相关手续。昨天,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实施新规定的政策出台。
培训成为经营前提
据客管部门介绍,新实行的这种培训方式称作“培训前置”。具体讲,就是进入出租汽车行业从事经营的驾驶员,在购置车辆之前,要先接受严格的培训,有了《培训合格证》才能购置车辆,并到所选择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办理车务、客运等进入出租汽车行业进行经营的各种手续。而以往都是购置车辆后,才接受培训。其意义是,使从业人员在进入行业前,就能从客运法规、职业行为、行业要求、经营服务等诸方面接受教育,并掌握基本的知识要点,具备一定的从业素质后,更理智地选择职业、企业及车辆。
参加培训报名条件
按《规定》要求,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要有本市常住户口;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年限在两年以上。遵守法律、法规,凡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人员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培训。报名时需要提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报名点: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中心,地址:河北区真理道54号。
培训按课时出勤要达标
《规定》从4月1日起开始执行,培训时间不少于36课时,学员在培训期间应当遵守培训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出勤率达到规定要求,方允许参加结业考试;考试以百分计算,及格者方可领取《培训合格证》。
合格证有时限
客管部门指出,在本规定实施前已经取得《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的驾驶员,随其退出行业该《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同时作废,如再次申领《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的应按照本规定参加培训。
按规定要求,《培训合格证》的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内未申领《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的,《培训合格证》自行作废。持有《培训合格证》从事经营的从业人员由于特殊原因退出行业的,自退出之日起6个月内再次申领《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的,可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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