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学历考试。应考者按开考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参加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课程合格证;不及格者可下一次课程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均已取得合格成绩(含实践环节考核),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且思想鉴定合格者,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副署专业主考学校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可到专业主考学校的成教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学士学位。
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开始专科专业(不包括医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通过了除公共政治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之外全部专业课程(包括实践课程)的考试,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证书。
一、报考条件:
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者,不受性别、民族、信仰、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有限制性报考条件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3月1日至7日
三、考试时间:
4月19日、20日
四、报名手续:
1、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4张近期一寸同一底片,浅蓝色背景的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2、已持有磁卡式准考证的考生在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3、尚未更换磁卡式准考证的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准考证及4张近期一寸同一底片、浅蓝色背景的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4、考生报名时须填涂报名机读卡,请携带2B铅笔和橡皮。
五、收费标准:
考生每报考一科次报名费10元、考务费20元
六、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
2、参加考试时必须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答题和填涂考试信息卡,填涂错误时可使用修正液进行更改。
3、委托开考的专业,考生必须按照委托单位规定的时间,到委托部门或指定的单位注册,然后由委托部门、指定单位或考生个人到指定的区县考办报名、考试。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职业技术专业与开放教育学院考开考专业的报名工作,由助学单位集体办理,区县自考办不受理考生个人报名。
5、报考实践课程的考生,于3月29日、30日到区县自考办领取考试通知单。
6、中医学(专科)(520)、中医学(本科)(592)和针灸推拿(410)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名。
7、课程免考、考务考籍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详见《2003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手册》的有关章节。
七、各区县自考办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和平区自考办河南路161号(劝业场小学内)27113425 河西区自考办黄埔路5号(求实中学内)28379077 南开区自考办南开区复康路5号(复康路小学内)23346508-818 河北区自考办中山路205号区教育局职教科26288183 河东区自考办河东区八纬路(十五经路小学后门)24136312 红桥区自考办南运河北路170号27272149 东丽区自考办东丽区跃进路51号24392336 西青区自考办杨柳青西青路与三经路交口电大工作站院内27940982 津南区自考办津南区教育局一楼88511003 北辰区自考办北辰区北仓道4号26824737 塘沽区自考办塘沽区上海道98号25861367 汉沽区自考办新村路区教育局对面67113461 大港区自考办大港区教育局院内25992651 蓟县自考办蓟县城关兴华大街4号29142513 宝坻县自考办城关镇广川路16号29241951 宁河县自考办宁河县芦台镇新华道34号69592751 静海县自考办静海镇建设路28942360 武清区自考办杨村镇雍阳东道29341978 天津铁厂自考办和平区河北路老422号23114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