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升本科"招生是指从高职高专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深造的招生考试试点工作。2001年和2002年我市进行了"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招生任务,并取得了宝贵的经验。实践证明,"高职升本科"招生是加快我市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构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通向普通高校本科教育立交桥的有益探索。为满足广大高职高专毕业生的需求,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03年继续进行此项试点工作,并进一步完善措施,扩大规模。
1、招生计划分为文科类和理科类,并有较大增幅。
为了给广大高职高专毕业生更为广阔的选择空间和更多继续深造的机会,2003年"高职升本科"招生进一步增加了招生院校的所数和招生计划数,共有17所院校计划招生3517人,与去年16所院校招生1988人相比,院校数增加1所,计划数增加1529人,计划增幅76.9%。"高职升本科"的招生计划分为文科类(含艺术文科和体育文科)和理科类(含艺术理科);其中,理科计划2195人,文科计划1073人,艺术理科计划15人,艺术文科计划154人,体育文科计划80人。
2、考生须先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然后根据自己的专业考试成绩参加文化考试。
我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专业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专业考试科目不超过2科,成绩满分为150分。专业考试的内容、办法以及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由招生院校确定。凡未按规定参加院校的专业考试或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招生院校不予录取。
文化考试由市招办统一组织,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6日,考试时间为4月12日-13日。文科类考生的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基础、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三科;理科类考生的文化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三科。文化考试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考试要求见《2003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统一考试说明》。
3、文化考试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以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文化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根据自己的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成绩到所报考的院校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10日-12日,"高职升本科"招生的录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文化考试结束后,由市招办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本市的招生计划数,划定"高职升本科"招生各科类文化考试成绩资格线。招生院校在录取新生时,要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文化考试成绩资格线的前提下,以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4、院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考生要明确自己的权责。
2003年我市"高职升本科"招生继续进行院校依法自主招生的试点工作。招生院校根据自身的办学特色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主要包括报考条件、专业考试具体时间和考试范围、录取原则以及咨询、联系方式等内容。招生院校依法自主招生主要体现在:录取工作的各项要求由院校确定,所招生的专业由院校确定,专业考试的实施办法由院校确定,录取当中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的录取标准由院校决定。市招生委员会监督、检查招生院校对于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招生章程的执行情况。但考生应注意的是,考生要认真阅读院校的招生章程,根据章程的要求和自己的考试成绩、身体状况选择院校,考生有义务向院校提供自己的准确信息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要按规定参加院校的专业考试。
5、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要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被录取的新生按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入学后,学校要据有关规定对其是否符合入学条件进行复查。复查的主要内容是新生的身体状况和学历证书等。如新生的身体不符合有关规定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招生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凡未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招生院校勒令其退学。对于徇私舞弊以及违反有关法纪的考生,招生院校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继续实行推荐免试的试点工作,探索高等职业教育的多种选拔模式。
2003年继续在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商学院三所院校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中试行"高职升本科"招生的推荐免试工作,各校推荐免试的人数不超过当年本校"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的2%,学校要制定公正合理的推荐免试实施办法,将被推荐免试的学生名单张榜公布,接受监督,并报市招办备案。
7、考生要特别注意招生院校的专业考试时间。
为了使考生更加便利地参加招生院校的专业考试,市招办从院校招生章程中汇总了部分招生院校的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考试时间,供考生参考。招生院校专业考试的范围、成绩公布渠道、录取办法、咨询电话等未列出的内容,请考生参阅《2003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生报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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