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行政部门与物价、财政、纠风部门近几年来互相配合,积极开展以治理学校乱收费为主要内容的行风评议工作,明确收费政策、加大查处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和限时整改、行政处罚等多项措施,使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去年涉及教育收费的咨询和投诉平均每月587件,今年1—8月份平均每月降为131件,群众咨询和投诉数量明显下降。
今年秋季开学,上海市各级各类学校把“教育收费一览表”和“学校代办费一览表”在学校的醒目处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公开,规范收费,受到学生及家长的普遍好评。
上海市实施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分为两个阶段展开。8月底为第一阶段,主要是宣传、组织、落实。学校按要求向物价、教育部门上报公示内容,经审核后由学校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公示。开学前由各级教育、物价、财政和纠风等部门对公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新闻单位配合宣传有关政策、公示主要内容、宣传先进典型。第二阶段为开学到10月底,主要是督促检查。由各级教育、物价、财政和纠风部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等对学校实施收费公示制度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进行专项督导。同时,有关部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和处理市民投诉举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乱收费问题进行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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