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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新规定医学类学历教育见严

http://www.enorth.com.cn  2002-08-16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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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卫生部日前制定出规定,自考、远程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校等办学形式(机构)将于今年10月31日起退出医学类学历教育舞台。在此之后注册的学生,毕业后不得以此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也就是说不能当医生。

  刚下发的《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从今年10月31日起,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全部停止举办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医学类专业、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自学考试以及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只能招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停止招收非在职人员。

  《意见》还规定,各类高等学校增设医学类本、专科专业,需报教育部,征求卫生部同意后审批;增设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需报主管部门,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批准。

  据了解,此次规范的医学类专业主要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五年制)、医学检验学(五年制)等;相关医学类专业主要包括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及辅助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等。卫生部门有关人士借此提醒广大有志于学医的考生,报名时一定要分清学校的性质,谨防上当受骗。

稿源 北方网 编辑 刘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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