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如今有了法律保障
中国公众科学素养如何?据中国科协2001年公布的数字,达到基本科学素养水平的人只占1.4%。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美国1990年达到6.9%,欧洲共同体1989年达到4.4%。
国民的科学素质,是指公民了解必要的科学知识,具备科学精神和科学世界观,以及用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判断及处理各种事务的能力。我国公民的科学素质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而且多年停滞不前,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羁绊和影响逐步显现。近年来愚昧迷信蔓延,歪理邪说散布,伪科学抬头,让人们更加充分认识到普及科学技术、提高国民科学素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于是,要求科普立法的社会舆论多了起来。尤其在每年召开的全国人大代表会议和全国政协会议期间,代表、委员多次呼吁科普立法。在2000年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有280多位代表,占全体代表的1/10,提出6件议案建议制订科普法。2000年8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起草科普法草案。经过多次调查、讨论、修改,2001年12月完成科普法草案。2002年4月和6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和第28次会议两次审议了科普法草案,并提出修改意见。2002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国家主席江泽民当日发布主席令公布此法,命令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科普工作的里程碑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一直重视科普工作。科普法是在我国几十年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政策实践上,针对我国国情制订的一部重要法律。科普法的颁布,是我国科普工作历史上的里程碑。
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科技革命迅猛发展,国际竞争更加激烈的新形势,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已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也是增强我国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根本举措。科普法的颁布对于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大意义。
科普法体现了时代的特点:
我们过去理解的“科普”仅仅是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科普法从法律上明确科普的内容是“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
从法律上明确了政府、政府的科技行政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简称科协)在科普方面的职责,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各司其职,理顺关系,共同做好科普工作。
从法律上明确了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并详细规定了各方面的职责,有利于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更好地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普工作。
从法律上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同时在科普的税收优惠、设立科普基金、加强场馆建设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科普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物质的支撑条件。
一个伟大的计划———“2049计划”
与贯彻实施科普法密切相关的一件大事,是中国科协正在制订和准备实施一个伟大的计划———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记者简称它为“2049计划”。
计划到20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0周年的时候,全体公民都能达到国家制定的科学素质标准即“2049年人人具备科学素质”。
计划采取分地区、分人群、分阶段、滚动式的工作模式。计划将幼儿(3岁起)到高中毕业(18岁)这15年时间分成若干阶段,每一阶段从科学概念及科学知识、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科学能力和技术能力3个方面,制订由低到高、循序培养的科学素质标准,作为实施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和监测、评价公民科学素质变化的准绳。
中小学基础教育是培养公民科学素质的主渠道。对于18岁以上公民,计划又分别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企业员工、城市社区居民、农村干部和农民的科学素养培养提出了设想。
“2049计划”已经得到国务院领导的重视,它的制订实施将使国民科学素质培养有了系统的、具体的目标和标准,有了较好的可操作性。
发达国家都把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放到重要战略位置,比我们更早地采取了行动。美国的科学促进会(类似中国的科学协会),从1985年起组织几百名科技专家和教育工作者,开始了一项致力于美国中小学全面普及科学教育的长远计划———2061计划。这个计划以哈雷彗星下一次回归(2061年)为达到远景目标的时限,通过长达76年的努力,使美国人人具备科学素质,即达到美国制订的科学素质标准。第一阶段任务已于1989年完成。
现在,我们有了科普法,有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正待全国公民共同努力,付诸行动。到了人人具备科学素质的时候,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就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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