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劳动部门和总工会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一些大学生打工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是做的是劳动关系的活儿,获得的却是劳务关系的待遇,而在校大学生是不能办理相关劳动关系手续的,这就给一些贪心老板们可乘之机,暑期打工的大学生很容易受到伤害。
东华大学的小王是经同学介绍去某单位打工的,上班的第4天公司通知他说,以后几天每天必须迟下班2小时,可当他询问加班费用时,公司却告诉他说,他属劳务工,不存在再支付加班费的问题,小王拒绝执行该决定,结果,公司作出违反规定扣罚款决定。结果,小王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求助,但却被告知,他们无法受理此类仲裁申请。
对此,业内人士呼吁,应尽快为大学生打工定性,并为维护大学生打工的合法权益订立相应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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