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日前公布了2002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加分政策。
对于参加预考且达到一定分数的考生,可享受照顾加分20分。具体分数要求是:文史类300分,文外类350分;理工类250分,理外类300分;高职文180分,高职外230分;高职理150分;中医、西医类250分。
根据成人考生的特点,教育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试成绩上加30分(专科起点本科为20分):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2、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3、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人民警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7、年满25周岁以上的考生。8、报考农、林、地质、水利、矿业、测绘、监所、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艰苦行业各专业的考生。
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具备两项录取照顾条件的,只能享受一项,不能累计加分。预考加分不影响政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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