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特稿 日前,市中招办向社会公布了今年中考考生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方法。
一、考生用蓝、黑以外颜色(钢笔或圆珠笔)或用铅笔答题的,试卷按废卷处理。
二、在试卷规定地方之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或做任何标记的,试卷按废卷处理。
三、在考场内,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并确有证据者,试卷按零分处理,并取消当年考试资格: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经警告一次无效的;抄袭他人答卷,或有意给他人抄袭的;未按规定以任何方式夹带资料、传递纸条或偷换试卷的;考试期间撕毁试卷或答卷的;将试卷或答卷带出考场的;携带BP机等收发通讯工具参加考试的。
四、违反考场规则并不听从批评或处理,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除取消考试资格外须进行纪律处分。
五、在评卷过程中,评卷人员发现答卷内字迹不一致或有雷同试卷,经考点或阅卷点领导小组共同认定后,试卷按零分处理。(北方网记者 刘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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