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今天财政部和教育部在京宣布:今年起我国将设立国家奖学金,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定额发放给45000名在校大学生,总规模为每年两亿元。同时,今后凡是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在校大学生,其所在学校还将减免其当年的学费。今年国家奖学金的首次评选将从9月1日起开始。
国家奖学金是中央政府对经济困难大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其资助对象为全国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以及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规章制度,生活简朴;身体健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
国家奖学金每年将定额在全国范围内发放给45000名大学生,其中10000名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6000元;35000名学生每人每年4000元。凡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其所在学校均减免其当年的学费。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学生可以向个人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可按年连续申请;财政部确定的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将适当对重点高校和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海、水利、地质、矿产、石油等专业的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较大的高校倾斜。
在设立国家奖学金的同时,《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还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由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本地区的政府奖学金。具体资助人数和实施细则,由各地方自定。
据统计,全国各类高校在校生截至去年年底已经达到1300多万人,其中普通高校在校生758万多人,目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人数约占20%,其中特别困难的达到10%。为了解决经济困难大学生的难题,我国已经建立起以奖学金、勤工助学、特别困难学生补助、学费减免和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在内的学生贷款为主体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记者丁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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