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近日将首次向社会人员开放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
按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交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结业证书,48岁以下人员还需提交二级乙等以上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实行考教分离,社会人员可不必经过培训,直接报名参加统一结业考试。
据介绍,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只有持有全国通用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被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聘任为教师。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教师资格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教育教学能力条件。申请人一般应向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通过面试、试讲、考试考核等方式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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