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许多城市的主管部门都在承诺着手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实际上却收效甚微。少数地方反而以种种借口增加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各项收费,或者是关闭农民工子女学校。很多打工子弟学校从建立之初就处于名分不清的“漂泊”状态。
破旧的平房、简陋的桌椅……尽管这些民工子弟学校越来越受到城市流动人口的欢迎,但它们至今没有合法的身份。“老师背着非法办学的包袱,学生戴着非法求学的帽子。”
1.民工子弟学校规模逐渐扩大
目前,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方式大致有三类:在正常缴纳借读费或赞助费后进入市属公立学校;进入收费较贵的政府批准的私立学校;在非法的打工子弟学校就读。由于进城务工者身处低收入阶层,公立学校交费门槛高,靠借助当地原有教育资源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基本上是不现实的。在外来流动儿童小学阶段90%的入学率中,实际上大部分是由打工子弟学校提供的。民工子弟学校经过近10年的发展,学校数量不断增长,规模逐渐扩大。
原国家教委和公安部1998年下发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提出“流动儿童少年就学以流入地管理为主”,允许公民个人“举办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学校或简易学校。简易学校的设立条件可酌情放宽”。但遗憾的是,有些流动儿童学校并未通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没有工商、税务登记,没有教师任职资格审核,普遍校舍条件差、教学不规范,且大多处于自生自灭状态。
2.听听孩子们的声音
记者采访时,曾看到一篇中学生作文,写下了自己对父母、对流动生活、对社会的认知与感受,尽管很稚嫩,但却真实地反映了他们的心灵世界,寄托着朴素真诚的希望。特此节选———
原来妈妈在一个早市卖菜。小贩们听说我妈有点文化,就让她教孩子们识字。妈妈建议他们把孩子送到学校。但后来知道当地学校赞助费太高,他们根本负担不起。妈妈终于答应了,因为她知道孩子不能没有知识和文化。就这样,在一个搭起的棚里,几张破旧的桌子,用砖头垒起的凳子……妈妈开始给孩子们讲课了。当时只有9个人,渐渐地人数增多了,父母就在一个废弃的工厂办起了民办学校。原来那个厂内全是草,门窗都已破的不堪一击。但是爸爸每天带领老师和学生铲草。经过20多天的劳动,这里已被一个经过美化的校园代替了。
但是政府不允许他们继续办学,说不符合要求,属于非法办学。我觉得靠一个打工者是不可能把它变成正规学校的。政府为什么不帮助我们呢?说它不是合法学校,我想是出于为孩子着想,可爸妈办这所学校也是为孩子着想。如果没有它,那些孩子们连“非法”的学校都没得上。
我劝父母不要办了,他们却说:“我们可以一走了之,但那些孩子怎么办?难道忍心看着他们失学,成为文盲吗?”爸爸妈妈都是上了年纪的人,每天备课熬到深夜,这都是为了什么?他们付出那么多,可最后还是被以“非法学校”给否定了,这就是回报?最近,学校又收到了停办的通知,难道政府忍心看到3000多个孩子失学吗?
学生们再也不想东躲西藏地上学了,给所有的孩子一所安定的学校吧!
据新华社
3.民办教师渴望政府加以规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崔传义认为,打工子弟学校办学力量的“先天不足”,在不同程度上是普遍存在的,有的甚至还相当严重。然而,以此为由,将其“一棍子打死”,彻底取缔,还值得商榷。毕竟这些学校对低收入外来人口的子女普及义务教育发挥了补充作用。整个收费也只是公办学校的一半。
一位民办教师说,家长在外打工不容易,能把孩子送来上学也不容易,而校长能支撑、维持这个学校更不容易。在这里教书责任更重,工作压力更大。如果没有这些“非法”学校,很多孩子就没有机会接受教育。他最渴望的是,教育行政部门能把这块市场规范起来,给他们一个办学的名分。这样,办学的步伐就更大了。
本文图片由本报记者赵轶昕 李贵明摄
《京华时报》 (2002年4月12日第A10版)
■上海 提供一张安稳的课桌
在上海,如果外来民工的子女有就学的愿望,绝大多数都能得到一张课桌。
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调查统计,目前上海在本市全日制公立学校借读的外来人口子女已达10.36万人。此外,上海还有由外来人员举办的简易学校519座,在校生近12万人,教职工约5000人。加上一些公办或民办的民工子女学校、班级,已基本满足民工子弟的入学需要。
上海市教委与市公安局曾于1998年颁发了《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大部分区县也制订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在民工聚集较多的闵行区,区政府和教育等职能部门本着“扶持好的、淘汰劣的”的原则,将原有的96所规模小、设施差的民工学校精简为48所,并严格规定教室、厕所、食堂、师资及收费等相关标准,基本杜绝了危房陋舍,达到了标准化。
一些近郊区县将富余的村校借给民工子女入学,黄浦等城区还腾出场地,在公办中小学设民工子女班,或由公办学校及利用社会力量专门开办民工子女学校,努力让外地孩童也能在良好的环境、设备、师资中接受相应的义务教育。
■武汉 公办小学敞开大门
在武汉市流动人口子女就学以前几乎全部由民办学校承担,随着城市生育高峰的退潮,生源的减少、教育资源的富余使城市为民工子女就学降低门槛成为可能,一些全日制公办小学开始降低门槛、敞开大门,不收借读费,欢迎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武汉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处长胡腊芝说,民办简易小学对缓解民工子女的就学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长期看,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要实行公办学校接收入学、在民工集中的地方布局民工小学和社会办简易小学三管齐下。
武汉市今年计划将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纳入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每个区都将有学校取消借读费,公开招收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名单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学校不仅免收借读费,而且要低收费,对这类学校的管理将单独评价,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疏通渠道。
■北京 公办学校有条件开放
目前,北京市有打工子弟学校近200所,吸纳外来学生超过4万人,此外在全市公办学校就读的有8万人。据了解,北京市近期将出台相关办法,要求全市公办学校向外来流动儿童少年开放,同时整治、清理私立打工子弟学校,保留部分具备一定规模、办学条件好的学校,取缔那些限期内不达标的学校。另一方面,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透露,全市公办学校不会无条件开放。作为首都和特大型城市,北京对外来人口实行总量控制的政策不会改变,北京市只确保解决那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确实需要、户籍地没有监护条件且在京居住时间较长的外来人口子女的就学问题。
■深圳 为民办教育立法
《深圳民办教育条例》现已完成草拟工作,交由市法制局审核。深圳市人大已把这个条例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年内可望颁布实施。
据透露,深圳将给民办学校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如经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可在用地方面得到优惠地价,收费适当放开;民办学校校长和教师认定、职称评审、评优奖教和学生学籍等将与公办学校执行同一标准;符合调入条件的民办教师,由市、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调入手续。配合条例的实施,深圳还将制定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对专门招收非户籍学生的民办学校,适当降低有关门槛。
目前深圳各类民办学校增至144所,共接收10.28万名非户籍学生就读;还有77所未经批准的民办学校,也收有4.3万名非户籍学生。
据新华社
不能实行两种国民待遇(专家观点)
国务院体改办中国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就“民工子女教育”撰文指出,尽管许多城市的主管部门都在承诺着手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实际上却收效甚微。少数地方反而以种种借口增加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各项收费,或者是关闭农民工子女学校。为什么从道理上都可以讲得十分明白的事情,在具体问题上却难以得到落实呢?这里既有认识上的问题,也有深层次上的体制矛盾。
避免影响到部门的政绩和形象
许多地方在计算经济发展总量或列举政绩的时候,基本上是以本地常住人口作为基数。如果增加了农民工的子女教育,既要增加财政投入的支出,还要拉低已经被人为高估的教育水准,影响到部门的政绩和形象。因此,当地主管部门只得采取排斥和关闭的办法,以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
担心农民工分享城市公共福利
出于对农民工进城数量增加的担忧。近些年来,人们已经逐步习惯于单身农民工在城里就业。因为他们只提供廉价劳动,来去自由,由于没有子女和家庭的负担,城里人不必担心他们留在城内,和城里人分享城里的公共福利,也不用害怕在城里出现大量的贫民窟。可是一旦要把解决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作为城市政府必须要解决的日常工作,直接导致的现象就是,农民工家庭的整体进入。那么城市政府要解决的就不仅仅是教育问题,还要涉及到他们的住房问题、社会保障问题以及就业问题,甚至对于城镇公共设施供给的压力。
义务教育体制中出现真空地带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也关系到我们国家城乡分割的义务教育体制问题。目前,我国城市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费用基本由各级政府负责,而农村的义务教育则由乡镇级人民政府以教育统筹的形式向农民征收,等于由农民自己掏钱解决国家要求的义务教育问题。现实中,农民工子女离开了农村后,由于交纳的教育统筹费用没有根据民工的就业流向在地区间划转,而农民工就业所在地的城市财政体制在义务教育支出中并没有包含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经费,等于在我国目前的义务教育体制中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实际上的受害者就是这些在城市打工就业的农民的下一代。
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的问题并不难,因为真正能够携带子女在城市间流动的民工家庭并不多。关键在于我们各级政府站在什么样的角度去认识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是否能够从心理上把他们与城里人公平对待,并逐步从体制环节上来解决这些现实的矛盾。
政府应对农民工正常服务
要正确认识农民工也是城市财富的创造者,他们在无法享受城里人各项公共福利的状况下,以极低的成本为城市的企业提供了大量利润,并创造了城市的税收,同时还在很多方面承担各种不公平的费用。因此,城市政府有责任有义务来解决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这是政府对于作为纳税人之一———农民工的正常的服务。
应允许民办学校在城里存在
要正确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我们是在以一部分农民不能享受正常的城镇化进程的代价换取了近些年城市的快速发展。应允许在城市里专门解决农民工子女基本教育的民办学校存在,不能以降低城市教育水准为借口关闭这些学校,使大量农民工子女失学。
农民也享有城市文明的权利
不必担心农民工会大量的涌入城市,带来城市的不安定。因为根据近些年对农民工的调查跟踪,农民工的流动就业行为是完全理性的,并不像某些媒体宣传的那样是盲目的。而且,从未来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上看,农民也应该享有这个国家文明和城市文明的正常权利,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
加快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体制的改革,实行城乡公平、地区公平的国民义务教育制度。不能实行两种国民待遇。在过渡期间,政府应对在城市内私立的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办学条件予以补贴,提供基本的场地,并严格监督不得乱收费,防止增加农民工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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