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一名有46年执教经历的中学校长(全国政协委员)公开站出来为“应试教育”辩护:应试教育有缺点,但不能完全否定。如果应试教育没有可取之处,那不是否定了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培养的一切人才?
由于新闻性报道文字简短,不可能是这名校长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的全面阐述,因此,对其观点的正误还不能妄加评论,毕竟不是那个“打棍子”、“抓辫子”的时代。笔者在此想谈的,是关于在“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这两个问题的争论中,真理的相对性问题。我们能够泰然地谈论这一命题,还不能忘记在为确立“真理的相对性”这一命题的历史过程中,为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包括生命的先驱们。
如果从教育的功利目的看,自从隋唐确立科举以来,读书人没有不希望通过考试这一条路子跻身社会上层的。废科举以后,直至今天,我们仍然还在使用考试的方法来选拔进入(或者取得进入的资格)社会上层(层次高低是相对而言)的人员,因此,应试教育便应运而生——有需求就有市场。这就是应试教育的合理性得以存在的社会基础。
再从应试教育的社会效果来看,正如这名委员所说:确实是“功不可没”,新中国50多年来,这种教育模式确实也培养出了一大批人才(包括现在在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部门担任重要职务,作出重要贡献的人物)。还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普及了九年制义务教育,提高了国民整体文化素质。
所以说,应试教育在特定的背景下,有其历史的相对合理性。
在应试教育的大框架下,也能够培养出一大批人才这一事实和现象,就是哲学上所说的对立事物之间的同一性问题(也有人为确立这一哲学命题遭到批判)。比如,象教学生读书识字,教学生基础的文化知识……这一类教育活动,你能给它划分出一个应试教育或者素质教育的是非界线来?即在基本的教育活动工作中,是没有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之分的。如果硬要划分,只能从教、学双方(或者单方)的心态来下定义,从教、学双方(或者单方)的最终目标来区分。
另一方面,为应试教育辩护这种观点的谬误性或者叫认识的片面性又在那里呢?
如应试教育模式所包含的机会主义。如政府集中有限的(优质)教育资源,设立少数重点中(小)学,初衷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以“贵族教育”的方式,迅速培养一批人才。二是为提高整个中(小)学的教育质量起示范作用。从现在的实际情况来看,后一个作用非但没达到,反而使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差距越拉越大。至于重点中(小)学的高升学率,则是以社会教育资源(属于纳税人的钱)配置的不合理;受教育者机会的不平等(包括非重点中小学和重点中小学学生之间;同一学校内不同学生之间机会的不平等两个方面)为代价的。如果说这种机会主义模式为当时国家和社会在解决人才极端短缺的困难的问题上发挥了较好的作用的话,那现在这种模式已经部分走向了它的反面,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鉴于文章篇幅,恕笔者不能在文章中论证——但相关的文章很多)。
凡对现行应试教育模式持否定和批判观点的人,显然他们观察问题的角度与那名委员不同,占有的分析,判断问题的材料不同,因此感受不同,结论当然不一样。社会对应试教育的批判,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意见都讲到了点子上,击中了要害。甚至有把优良的教育工作传统当“应试教育”给以否定的。标签不等同于内容。
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们能否用一种全新的模式,即现在通行的叫法——素质教育,马上全面取代已经部分走向反面的应试教育模式呢?看来很难。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素质教育”贯彻不下去的问题。
这还先得从素质教育本身找问题。首先是概念问题,如果把素质教育的目的和内容抽象概括为几句很原则的套话,其实,在50年代制订的教育方针中都已经基本包含了。现在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变革),很原则的套话是不能当作学校和教师进行素质教育的具体操作规程的。相应,学校和教师本身也是无能力,无权力制定出相应的素质教育规程来的。何况,我国的基础教育管理上是由中央政府集权。体制上基本是政府直接办学(公办),在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上,学校是准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叫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延伸),校长属于国家干部。在这种体制和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下,哪个学校能擅自脱离政府现成的搞了50多年的模式,另起炉灶?从这个角度来讲,政府对基础教育改革的认识还远未到位,关于素质教育的理论还不成熟,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的改革工作的切入点还未找准,政策配套改革也还刚起步,要走的路还长。如过早废除象“以统考成绩”、以“高考升学率”为指标之一,来评估学校工作,评价教师工作,那问题可能更糟。这才是力主实行素质教育的领导们应首先考虑的。
多实实在在的研究和解决问题,少在空泛的概念上争论。(颜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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