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青岛某大学不久前推出“人才召回”措施,即校方向用人单位承诺:如果认为该校毕业生不称职或对其工作不满意,可退回学校“回炉”后返回单位工作。这项借鉴“产品召回”制度的举措,颇受一些舆论的叫好。然而,笔者却持谨慎观点,以为这个做法并不符合市场对人才资源的配置规则。
首先,何必“吊”在一家单位身上?“称职”或者“满意”,往往是一个因人而异、因单位而异的相对标准。有时候,一个人在某单位因为难以施展才能而被认为“不称职”,或许在另一个单位倒能如鱼得水。再说,“满意”通常是市场配置的结果,即经过双向选择,达到双方认同,怎能某一个单位说他不行,他就真的不行了呢?
其次,何必“吊”在一所学校身上?学生毕业,意味着大学教育完成了使命。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他们也许会产生“深造”的念头,而这通常是知识更新的必然要求,同要不要到母校“回炉”并无必然联系。而且,同样是继续教育,他们完全可以选择其他更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学校或专业。
“人才召回”的初衷,也许是为了促进办学质量的提升,但是,希望借助“回炉”来提高素质,并非良策。知识日新月异,大学教育除了给学生知识和技艺外,更要教给他们更新知识、提升思维的方法和技巧。这,才是最重要的。 (龙束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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