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讯 记者日前从市教委获悉,开学伊始,本市19所普通高等院校已全部签订国家助学贷款银校协议,共有5210名贫困学生获资助,贷款合同金额达7977.47万元,实际发放3240.49万元,基本保证了新学期无一大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据了解,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财政局和市教委积极推进本市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程,加大向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贷款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政策。从3月份开始,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与市教委将按照定学校、定范围、定额度、定银行的“四定”原则,对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人数和申请金额、贷款人数和贷款合同金额、实际发放人数和发放金额进行全面考核。市教委也将于近期制订出台《天津市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力度,培养和教育大学生增强信用意识,建立起风险防范机制,逐步建立普通高校学生个人信用征询系统。(见习记者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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