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读者王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气愤地说,一大早,不到10岁的小侄子一手提着一包笔哭着回来了。一问才知道,是在庙会上花光50元压岁钱玩投球游戏换来的。孩子家长听后,气得将孩子屁股都打青了。王女士称:过年大人逛庙会玩一玩、乐一乐无可厚非,但一个不到10岁的孩子懂个啥,让他们玩这些游戏,有关部门和摊主为什么不去制止一下。
接到电话后,记者立即赶到庙会现场,看见王女士正跟一个摊主争执不下:王女士双手抓住一个熊猫玩具的俩耳朵,而摊主则抱住熊猫的身子拼命往下夺。王女士告诉记者:当天早晨,小侄子一个人乘坐公交车回家,路过庙会时,被路边的“投球”游戏的动物玩具吸引了。孩子一问才知这些玩具根本不卖,要花3元钱买5个球向里投,投中什么玩具就可以拿什么玩具。结果孩子把身上仅有的50元压岁钱全投了进去,只投中一包圆珠笔,价值不到2元钱。王女士气愤地说:如果一个大人逛庙会,纯粹图个乐呵玩两把没什么说的,一个不到10岁的孩子没有一点识别能力,玩的时候为什么摊主不制止?过了一会儿,争执不休的双方找到了在附近执勤的警察,警察告诉他们,这事他们管不着,应该找工商。随后王女士又找到在庙会执勤的工商执法人员,结果被告知:此事他们没法管,只能怪孩子自己爱玩。
记者随即在庙会上兜了一圈,发现这里类似“投球”游戏的摊位还有不少,每次花费最少的也达3元。不少摊位前都围满了一群好奇的孩子:一个“套圈”游戏(用竹篾编成的圈儿去套装在笼子里的宠物)摊位上,两个小女孩看上了摊位上一个小鸟,花光了口袋里的钱也没有套着,只好眼巴巴地走了。不远处,一处射击游戏吸引了不少好动的男孩,靶上挂一些活动的坦克、变形金刚等玩具,谁射中了哪种玩具就归谁,一个男孩看中了一辆坦克,可打了半天也没打中,只得用手一摸后脑勺,嘴里念叨着:“完了。”
采访中,庙会现场的一些家长也对摊主纵容孩子玩此类游戏的做法提出了异议:这些活动虽然图个热闹毕竟还是有点赌博色彩,让没有辨别能力的孩子过早接触这些游戏不太适宜。北京国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昱告诉记者,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活动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代理进行才算合法有效。而“投球”、“套圈”这类游戏活动本身具有射幸性(即投机性),未成年人根本没有辨别能力,过早地参与此类活动有可能对孩子的发展不利,因此,未成年人不能涉足此类活动。在法律上,摊主负有不可推卸的制止义务。(谢言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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