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上课也要有“执照”了。从今天起,上海市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正式启动,这也是该市首次面向社会,进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今天上午,上海市教委举行了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这一制度全面实施后,只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件,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持有教师资格证书者,才能在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上海市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将分几个阶段进行,2001年10月至2002年1月完成在职教师申请、认定;2002年3月至6月首次面向社会人员,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中国公民身份,在思想品德、学历和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教育部的规定,1993年12月31日以前退(离)休的教师也可申请取得教师资格。2002年下半年以后开始转入正常化,每年春季、秋季受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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