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教师资格有法可依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原国家教委颁发的《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不再适用于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认定教师资格≠教师 教师资格只是对申请人是否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最基本条件进行认定,是从事教师工作的必要条件,是受聘教师职务的一个必备前提。也就是说,取得了某一种类的教师资格,并不等于就是教师。具有教师资格,并不意味着一定要被学校聘任或续聘。只有依照法定聘任程序被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正式聘任才能成为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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