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读者打来电话反映:北师大食堂不久前开始发放一种一次性餐卡会“吃”钱。明明买的10元钱卡,却只能当6.96元使,而且此卡余额无法累加。
2月8日中午,记者在北师大办了一张一次性餐卡。在售卡处,记者见到了学校有关部门的告示。告示第三条明确无误地告诉了记者这卡“吃”钱的方式:扣除餐卡成本费两元,扣除消费金额15%管理费,余款才为可使用的金额。这么一来,50元面额的餐卡实际消费金额只为41.76元。记者手中的10元面额的餐卡也就只能买6.96元的食物了。
记者持该卡消费后余额还剩八毛多钱。食堂师傅告诉记者,这些钱已经买不起什么东西了。而售卡处窗口则明白地写着:一次性餐卡禁止加钱。
在北师大进行培训的刘小姐说起这卡一肚子怨气:“这一张薄薄的纸片也要两块钱的工本费?吃一顿还要收15%管理费!而且餐卡不挂失、不加钱、不退费并限期消费,10元卡的有效期是一周,过期就作废了。”而一些北师大在校生有时也会由于忘带餐卡,而不得不经历这种“吃”钱的过程。
对此,北师大学生餐饮服务中心陈京兵主任认为,这种一次性餐卡是针对非本校师生发行的,学校没有义务为他们提供服务,让他们享受伙食补贴。所以,收成本费和管理费是合理的。而余额不能累加是因为重复使用的成本会更高。
据了解,与北师大同样使用南开太阳卡系统的还有清华大学,他们也发行了这种一次性餐卡,但使用的是另一种计费方法:餐卡金额扣除1元成本费即为可消费金额,而且余额可以累加进入下一张餐卡。
北师大食堂贴出的三种面额餐卡对照表
面额 餐卡成本费 管理费 实际消费金额 有效期
10元 2 元 1.04元 6.96元 7天
30元 2 元 3.04元 24.36元 14 天
50元 2 元 6.24元 41.76元 21 天 (张兵 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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