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5岁的高中生痴迷网上游戏,在网吧中连呆两天两夜,累了就在网吧坐着打个盹儿。这名学生的家长对网吧经营者容留18岁以下少年彻夜上网的行为大为不满。
昨天中午,西安市民张先生带着自己的侄子张某来到公安碑林分局柏树林派出所报案。据了解,张某今年15岁,是高中一年级学生,2月5日上午,他向父母谎称去同学家玩耍, 走进位于柏树林十字附近的点击网城玩起了网上游戏。这一呆就是两天两夜,饿了跑出去狼吞虎咽吃两口,再急急忙忙赶回网吧,实在困得不行就坐着眯上一小会儿,醒来后继续上网。2月7日上午9时准备回家时,他发现自己崭新的自行车不见了。
就在张某流连网吧的两天两夜里,家里人为了找孩子差点闹翻了天。2月7日上午孩子回来,听说是在网吧里熬了两天并丢了自行车,家里人非常生气。
张先生告诉记者,孩子本来学习很好,迷上了网上游戏后,成绩急剧下滑,他在批评孩子痴迷上网的同时,质问容留孩子的网吧经营者,为什么置国家法规于不顾,允许一个15岁的孩子彻夜上网。
昨日下午2时30分,记者与柏树林派出所民警一起来到张某所说的点击网城,发现网城内还坐着几名小学生。民警了解情况时,网城工作人员称老板不在。民警表示将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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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规定,网吧等场所向未成年人开放的时间限于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8时至21时。不得在此时段外向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开放,不得允许无监护人陪伴的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入其营业场所。在限定时间外向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开放其营业场所,或者允许无监护人陪伴的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入其营业场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再次违反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三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关闭营业场所,并由有关主管部门撤销批准文件,吊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记者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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