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广州市教育局获悉,经教育部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广州市中小学招生政策已最后敲定。据悉,最后敲定的中小学招生政策与今年1月初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对“租赁合同”作了进一步的界定,对中考的基础和能力的要求也作了更明确的要求,还将升中考试模式改为“6科6卷”。 今年1月初,广州市教育部门向本报独家详细披露了广州市招生政策的修改方案,并通过本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市民们纷纷致电或写信给本报,积极为政策的修改出谋献策。教育部门在收集市民意见以及与各相关部门召开各类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广州市中小学招生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
据了解,原“征求意见稿”中“租住房屋的凭租赁合同”,现改为“租住房屋的凭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本人唯一居住地)”申请入学。并在原来“征求意见稿”所要求的考试内容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升学考试要着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政策还首次制定了归国创业留学人员子女降分录取等新规定。此外,教育部门还将原“征求意见稿”中升学考试实行的“6科4卷”改为“6科6卷”。据悉,最后敲定的广州市中小学招生政策目前已下达实行,各区、县级市的具体操作方案也将很快推出。 招生政策主要内容
小学 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
学位分配以居住地为依据,人户一致
初中
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所属区、县级市范围内升学
小学升初中取消学科类特长生
高中
升学考试与毕业考试两考分离升
学考试实行“6科6卷”模式
取消直升生
职校招生与普高同步进行 小学招生新政策以居住地为依据人户须一致
小学的招生办法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凡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房屋租赁合同需房管局认可
据了解,因特殊情况,辖区内无法解决的,该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主动与有关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协商解决,若仍有争议则报市招考办协调解决。
小学学位分配以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申请入学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小学提出申请,并提交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以及该户籍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租住房屋的,凭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本人惟一居住地)申请入学。
对于“租赁合同”的进一步界定,教育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只有房管局本身租出的房屋或私人房屋在房管局办理了合法出租手续的房屋的租赁合同才有效;若是单位出租给个人的,必须要出具单位的证明。私人和私人之间的房屋租赁交易并不属于教育部门认可的范围内。 初中招生新政策在毕业学校所属范围内升学
据了解,过去小学生是按户籍入学,但是等到6年后毕业时,学生的户籍状况已发生很大变化。为此,在新的招生政策中明确规定了,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含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毕业学校所属区、县级市范围内升学。若申请回居住地升学者,由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在区、县级市招生办提出申请,并提交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市常住居民户口簿,以及该户籍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
租住房屋的,凭市房管局认可的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本人惟一居住地)提出申请。经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可按该地区小学毕业班学生的升学办法安排升学。
此外,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可采用中小学相对就近对口升学或分组电脑派位等方式,并且应根据当地生源情况和教育资源状况合理分组,按规定严格控制班额,不得人为地加大校际间在生源上的差距。具体办法由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取消学科类特长生
为了使初步显露特长的学生能得到更好的培养,一直以来,广州市小学毕业班学生升读初中都设置了学科类、体育类和艺术类特长生,这对促进学生发展特长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学科类特长生的招生均设在高层次学校,不少功利性强的家长将培养孩子的学科特长当作进入高层次学校的敲门砖,强迫孩子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补课,社会上也刮起了兴办各类补习班之风,造成学生的负担过重。
教育部门考虑到小学生虽然初显特长,但还不稳定,将具有学科特长的学生随机分布到不同的学校,也有利于带动各类学校的初中教学。所以,初中招生取消所有学科类特长生,而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可招体育特长生,艺术传统项目学校可招管乐、民乐类特长生,市109中可招各类艺术特长生,其它学校不再招收特长生。
对此,广州市教育局的负责人强调,取消学科类特长生以及缩小艺术类特长生范围并非表示对上述学生的“特长”不重视,一直以来,教育部门都非常鼓励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利用节假日培养自己的爱好,但不应将其作为升学的条件。据介绍,体育、艺术传统项目特长生的招生办法、招生学校、招生人数、报名条件和资格认定等有关内容,也将在最近公布。 高中招生考试新政策升学考试实行6科6卷模式 广州市教育部门曾在“征求意见稿”提出实行“6科4卷”的方案,后来经过进一步的修改,为了更好体现初中、高中学习的延续性,最后确定升学考试实行“6科4卷”模式。
高中招生取消直升政策
据市教育局的负责人介绍,在实行“直升生”政策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弊端,如直升生可以不参加升学考试而直接升学,容易导致一部分学生不认真参加升学考试前的总复习。
由于直升生是对口入学,也不利于学生自主选择报考志愿。该负责人表示,鉴于上述弊端,而且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已体现奖励优秀生的原则,因此,决定取消直升生。
体育总评不及格不能入重点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由市统一内容和要求,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部评成绩由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和体育合格标准成绩合并计算,其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占30%,体育合格标准成绩占70%。总评成绩不及格不能升入重点学校。
职校招生与普高同步进行
去年,广州市的中考政策规定:部分职业类学校或专业可提前录取。但存在不少问题。
教育部门考虑到实行职业类学校提前录取弊大于利,于是决定取消职业类学校的提前录取,职业类学校招生与普通高中招生同步进行。 高中招生录取基本原则
1、市招考办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和升学考试的成绩确定录取批次和各招生学校的进场顺序。
2、各招生学校按考生志愿、考试成绩、思想品德表现和身体条件择优录取,并办理有关学籍审批手续。
3、各招生学校在完成招生任务后,可按招生计划的10%招收计划外择校生,并按有关规定收取择校费。
4、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办有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按原有关规定招收体育尖子。
5、凡参加了升学考试而所填报志愿全部落选的考生,可在市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参加第二次录取。
6、未被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学校录取并准备就业的考生,应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 “降分录取”基本政策
1、在初中阶段获“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的考生降低10分投档录取。
2、革命烈士子女降低20分投档录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荣立二等功以上现役军人子女降低10分投档录取。
3、少数民族学生和归国创业留学人员子女降低10分投档录取。
4、户籍在本市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华侨中学,若分数在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之上可投档录取。
5、户籍在本市的台湾省籍同胞子女报考各类学校降低10分投档录取。
6、没有本市户籍的照顾借读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经审批普通借读生,只允许报考社会力量办学校以及各职业类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关规定
严禁把捐资助学与入学挂钩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准招收择校生,严禁把捐资助学与学生入学挂钩。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分为两类(详见附表):
第一类是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指经区、县级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按政策照顾入学,并到指定学校就读的学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免收借读费。
第二类是普通借读生,指长期随父母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适龄儿童(主要指父母均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地从事一般行业的子女),经区、县级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就读的学生。普通借读生要按规定缴交借读费。
各级教育部门要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形式学习机会。对比:"4+X"与"6科6卷" “4+X”形式:即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四科为必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的原始分各为150分,政治科原始分为100分;X科为选考科目,由考生在物理或化学中自主选考一科,原始分为100分。
“6科6卷”:即升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各科单独设卷。语文、数学、英语3科原始分分别为150分;物理、化学、政治3科原始分分别为100分。
据介绍,这一改革的优点是有利于初高中学科的衔接,符合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分离后升学考试作为选拔性考试的特征,着重考查学生后续学习应该掌握的学科主干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实行分离,毕业考试由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升学考试由市统一命题、组织考试、评卷和公布成绩。比较:招生考试政策与"征求意见稿"要点 1、对“租赁合同”作了进一步的界定。征求稿:“租住房屋的凭租赁合同”
确定稿:“租住房屋的凭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凭合同(所租房屋应为本人惟一居住地)申请入学。”
2、对中考基础能力要求作了更明确要求
征求稿:“语文着重考查阅读能力和表达能力;数学着重考查运用数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能力;英语着重考查理解、运用语言的能力,并重视对听力的考查;物理、化学、政治着重考查结合具体问题对基本概念和原理的理解,以及运用这些概念和原理认识、分析和解决社会生活问题的能力。”
确定稿:“升学考试中,在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的同时,语文着重考查阅读能力和表达能力;数学着重考查运用数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能力;英语着重考查理解、运用语言的能力,并重视对听力的考查;物理、化学、政治着重考查结合具体问题对基本概念和原理的理解,以及运用这些概念和原理认识、分析和解决社会生活问题的能力。”
3、升中考试“6科4卷”改为“6科6卷”
征求稿:“升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六个学科。语、数、英三科单独设卷,原始分分别为150分;理、化、政三科合卷,原始分为15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40分、政治40分。”
确定稿:“升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各科单独设卷。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分别为150分;物理、化学、政治三科原始分分别为100分。”(记者许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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