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17、18日,我国司法行政系统首次基本素质教育考试上海考区进行了考试,在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的近4000名公务员、劳教民警和基层司法助理员,如果不能通过这一考试,将有可能下岗。
此次司法行政系统的基本素质教育考试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于17、18日两天统一进行了考试,除已先期参加的监狱人民警察外,共约4000名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劳教人民警察和基层司法助理员参加了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将由司法部和人事部统一颁发考试合格证书。
未能通过考试者,必须离岗培训半年,参加2002年5月的统一补考,仍未合格者,将在2003年全系统实行持证上岗后失去在司法行政系统的任职资格。据悉,这样的基本素质教育和考试今后每5年将组织1次。
为严肃考纪、端正考风,市司法局还向社会公开了基本素质教育考试的监督电话:21-64740692,21-34010766,欢迎广大市民予以监督。(施妍萍 唐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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