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曲阜师范大学聘用保安担任监考,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骂此做法“玷污了教育圣地的清誉”者有之;说此举“侵害学生的尊严”者有之……仿佛千错万错,都是委托保安监考带来的错。如此鼓噪添乱,着实毫无道理!
其一,由法理层面而言,保安监考与老师监考并没有本质意义上的区别。学校为缓解自身监考压力,况且还得为自己的子弟考生避嫌,而委托了作为第三者的保安担任监考之责,此事件本身是再正常不过了。作为一个为公众服务的保安机构,学校委托他们执行监考任务,既不违宪,更不违法,也没有改变原来监考老师与考生那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两者唯一的区别只不过是后者“统一着装”,执行起监考任务来更严密、更正规和更公平罢了。如此,就“玷污了教育圣地的清誉”,真不知从何谈起?是不是过去“熟人”监考,作弊服务一条龙横行,“教育圣地的清誉”反而清纯如水呢?
其二,由事实角度而言,保安监考的职责与老师监考并没有丝毫的改变。保安监考也好,老师监考也罢,他们与被监考的考生都是平等的关系,也即监考者和被监考者的关系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只要你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抄袭,不作弊,监考老师不能拿你怎么着,他监考保安也绝对不会将你怎么样!换言之,保安监考并不比老师监考多出任何一项处置考生的特权,他咋就“侵害学生的尊严”了?
其三,由实际效果而言,保安监考远比老师监考更公正、更严密。过去,作为拥有监考权的老师,因为监考者本身就没有严格的纪律作保证,才造成“考生夹带、偷窥等现象”连连发生,甚至“监考教师与考生串通一气、集体舞弊的现象也屡见不鲜”。若不采取措施,杜绝此风的滋生和蔓延,对广大遵守考场纪律的考生才是最大的伤害和不公。所以,面对“保安监考”,才有“大部分学生对此坦然接受”的结果,这不正说明,保安监考反而使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受到更好的保护了吗?
说句实在话,对那些想在考场中靠作弊手段蒙混过关者,接受保安监考与老师监考的滋味肯定是完全不同的。因为相对于管理较为松散的老师监考而言,保安监考的“态度”更为严谨,保安监考的“关系”也更难疏通。所以,那些一向功夫在“场”外的考生,一下子就很难适应,他们嘟囔几句,叫唤几声,反而证明保安监考的举措,不但用对了人!而且下对了刀!(周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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