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日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一家名叫“万通”的网吧上网时,目睹了发生在该网吧的一些事情,感触颇多。
几乎同所有的正规网吧一样,“万通”网吧的入口处也挂着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走进网吧,老板很热情,除了笑脸相迎外,还对笔者说,“渴了,这里有水。”服务周到是笔者对这一网吧的第一印象。过了一会儿,有两名十一二岁的学生模样的孩子进入网吧,要机位上网。还未等两个孩子坐下,老板便走过去说,“你们是未成年人,不准入内。”两个孩子对老板的劝阻置之不理,说,“我们有钱,别人给两元,我们给五元,怎么样?”老板说,“不行,就是给一百元也不行。”老板看看表说,“下午快上课了,你们赶紧去学校吧,不然就要迟到了。”说着,老板一边劝一边把两个孩子送出了网吧。
笔者对这位老板的举动很是感动,便和他聊了起来。“为什么不让那两个孩子上网?”“未成年人在规定的时间之外是不允许进网吧的。”“他们给你出的价比一般顾客要高,怎么不挣这个钱?”“小孩子的钱怎么能这样挣呢?按规定执行,是我们的义务和责任!”这位老板把自己的行为定位在“社会责任”这一范围内,着实让笔者感动。他说,“我是开网吧的,当然想挣钱,但不能以损害别人的利益来挣钱。未成年人都还小,他们容易沉迷于游戏,这样会影响学习和身体的。我自己也有孩子,别人的孩子也是孩子,对他们,我虽不是父亲,但也有一份责任在肩上!”
整整一个小时过去了,前来要求上网的玩游戏的中小学生不下二十位,但都被该网吧的工作人员拒之门外。老板说,“即使在允许未成年上网的时间里,我们也要求未成年人必须在父母的陪伴下上网,或经父母允许,否则我们是不允许他们进入网吧的。”这位老板在对待未成年人上网的问题上所表现出的责任感,让笔者对他肃然起敬。
有理由相信,像这位网吧经营者一样,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着想,身负强烈社会责任感的网吧经营者一定还有。但很多经营者是把目光盯在钱上的,在有的网吧里,顾客都是清一色的学生就是最好的证明。一心只为赚钱,把规章制度抛在一边,这都是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表现。
网络是把双刃剑,对其进行并加强管理是十分必要的,制定规章制度,建立监控系统等都会有效遏制“网毒”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带来的危害,但笔者认为,仅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这些制度再好,都必须要由经营者去执行才能达到目的。因此,笔者认为,在制定管理制度出台措施的同时,加大力度对网吧经营者进行教育、培训,增强他们守法经营的意识,帮助他们树立社会责任感,使经营者能够做到自觉执行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社会责任感”的力量,这样多管齐下治理网吧,才是确保把网络对青少年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的最好方法。(蒋夫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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