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霍邱县,从1999年开始,县人事局要求该县教师办理续聘手续时,必须缴纳160元的续聘费,几年来,县教委对此颇有微词,教师更是怨声不已。2月1日,本报记者就此到该县人事局进行采访时,却被该局一副局长以“三点要求”予以拒绝。
据霍邱县教委人事科工作人员介绍,霍邱县的教师每三年为一个续聘周期,教师的续聘费在1999年以前是每次10元,1999年,霍邱县人事局称有关单位审查账目时,认为该县的续聘费收得不到位,必须按每人每次150元的标准收取,另加上“聘约”及证书费,合计收费160元,而收这些费用的依据,则是“根据《六安地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
据了解,霍邱县作为人口大县,共有教师一万多人,所以三年一个周期的续聘期间,人事局就可以因此收取160多万元。霍邱县的教师多次向教委反映,认为收费过高,让人无法接受,县教委也多次与人事局交涉过,但一直无果。曾经有教师提出过不愿缴纳这样的费用,但最终考虑到如果不交,就无法办理续聘手续并意味着因此而拿不到工资,只好忍气吞声。
1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霍邱县人事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通知了该局一副局长接受采访,但采访未能顺利进行。记者向霍邱县委宣传部反映了有关情况,宣传部立即派人赶到现场,此时,这位副局长当着宣传部同志的面公布了他接受采访的“三点要求”:先和他本人联系;必须由宣传部介绍前来;还要和有关部门先通气,使其知道后才会接受采访。公布完“三点要求”后,他又一脚把“皮球”踢给了县物价局,让记者到物价局采访。(鲁皖 许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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