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末期,全国10万人口以上的县,90%将至少有一个综合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
记者在昨天召开的“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上了解到,2000年至2005年,国家将主要扶持中、西部地区建成1000多个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同时,地方将自筹资金建成500多个青少年活动场所。
“九五”末期,全国以少年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青少年宫、科技馆、妇女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活动场所有一万多个,其中具有一定规模、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性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有近千个,在数量和规模上都难以满足全国2.4亿学生的需要。同时,这些场所大多分布在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大部分县级城市没有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有的地县两级活动场所几乎为零。有些地区,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支持下,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场所被挤占、出租,整治后出现反弹情况。
针对以上情况,此次会议重点讨论并原则通过了《2000年 2005年全国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规划》制订了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总体目标、分阶段目标和具体任务,以及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同时明确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任务。
会议还对“惠普杯”全国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设计大赛暨全国中小学生“我们美好学习乐园”美术比赛获奖者进行了表彰。(刘万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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