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人民网转载《江南时报》消息:南京长乐路小学昨发出“禁补令”:“开通举报热线悬赏‘捉拿’利用各种形式给学生补课的老师”。我读后,心里很不是滋味———我们的教育真到了要把老师当作不法商贩一样防着的地步吗?
消息中提到的“悬赏捉拿”、一些学校“顶风作案”,以及学生、家长“身受其害”等过甚其词的表述,如果仅仅表明发表报道的个别记者和新闻媒体在对待不同性质的问题上缺乏分寸感,那倒不是十分严重的问题。我感到严重的是:如果我们平静地接受这样的新闻,就意味着我们的社会舆论,可能已经不愿意再给老师留什么尊严了。
特别不能容忍的,是校方“为了贯彻上级教育部门的‘禁补’精神”,不惜让学生来直接伤害教师的尊严。我觉得这种做法之所以错误,就在于不适当地把管理市场的行政手段直接用于特别应该小心的教育领域里了,而忽略了这种手段其实关乎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的心灵。它直接反映的是教育界基层的行政倾向,反映的是教育行政部门对于学校教育的行政性压力。我们管理学校应该具有的那种更温柔、更体贴、更有尊严的工作方法,已经被这种硬邦邦的“行政性”所污染了。
这些年来,一些教师体罚、辱骂、殴打学生,翻看学生日记,向学生家长索取利益等等行为,引起社会舆论普遍愤慨,政府部门严重关注,这都是事实。在这个事实上,师道尊严的减损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只能怪老师,怪不着学生。但是这些事实都不能得出一个结论说:那么我们就干脆放弃对师道尊严的呵护,把他们当贼防着吧。须知,就如学生是通过被尊重而有尊严的,教师也是通过被尊重而有尊严、而自律的。一些教师的失德行为,正是因为他们内心没有教师的职业尊严。而学校或主管部门的这种管理教师的方法,不足以唤醒尊严,只能使他们更“无耻”。
在教育过程中,没有有尊严的教师,就不可能产生有尊严的学生。对教师尊严的伤害———通过学生而伤害教师尊严,实际上是伤害两颗心灵。如果你说学生是教育的消费者的话,那么这种做法伤害的恰是消费者利益。这是农贸市场中所不可能存在的关系。解决这样的问题,不能像管理一般商品买卖的市场那样解决。
教育就是这样,除了单向的传授知识,它还是心灵、品德和尊严相互养护、相互支撑的过程。
长乐路小学的校长介绍,“校方希望在校的700余名学生,在寒假期间对49名教师实行监督,一旦发现问题,便可通过举报热线向校方稽查人员举报。查实后,学校将对违规教师进行严处。同时,学校还将对举报人予以重奖。”学校是教师的管理者,学生不是;学校有能力和责任直接约束教师,而不必通过学生。让学生直接充当教师的监督者,是学校放弃责任,也是学校对教师和学生尊严的伤害。
教育就是这样。人们说“尊师重教”,尊师才能重教,重教表现在尊师。即使是对于那些自己失去尊严的教师来说,也只有唤醒他们的尊严才能治好尊严之病。当教师在学生面前没有尊严的时候,学校就没有尊严了,教育也就没有尊严了。(马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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