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广东今年将以公立学校为主,多渠道保障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有书可读。目前,全省已登记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已有八成就读于公办学校。
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是教育部2002年工作要点之一。广东省流动人口超千万。各地采取公办学校充分挖潜,积极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办学等办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
广州市制定政策,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创造条件。广州将没有广州市户口的10类适龄儿童列为“普通借读生”,如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及专家的子女,殡葬、环卫工人子女,驻守海岛、边防的军人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人员的子女等,按地段生待遇招收;将长期随父母在非户口所在地居住的子女(主要指父母均长期在非户口所在地从事一般行业的子女)列为“异地借读生”,按规定收取借读费。
深圳市目前有流动人口适龄子女27万,其中17万正在公办学校就读。当地坚持将他们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投入巨资新建学校,保证他们的学位。同时,积极鼓励开办公益性简易民办学校,并将其纳入当地政府管理,使其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如深圳宝安区每年拨出100万元作为民办教育专项管理经费,每年专为民办学校骨干教师提供30至50个专项调干指标。该区还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从1998年起依法取缔了49所非法学校,为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创造了良好环境。
中山市已登记的流动人口中7—15岁的少年儿童有15894人,入学率已达99.5%;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占83%。全市380所小学中的328所,90多所中学中的74所,通过扩充班额招收外来工子女。当地还对个体民办学校的创办者给予政策优惠和减免校舍租金等帮助,并积极提供人力、物力的扶持。
此外,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东莞、顺德、佛山等地,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的比例均超过了80%,而流动人口较少的肇庆、韶关、江门等地,流动人口近100%的子女就读于公办学校。广东省教育厅去年还制定了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收取借读费的标准:每人每学期500元,免收杂费,使流动人口子女与户籍人口子女读书的费用实际上已无太大差别。(刘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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