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大王教授的剽窃事件被媒体、网络炒得沸沸扬扬。我以为王教授也挨了一些不着边际的冤枉骂,什么“中华败类”、“里通外国”、“卖国贼”之类,都属激愤之词,无稽之谈———咱们国又不在王教授手里攥着。王教授基本上是一个好人,要不是好人,要不是20年青灯黄卷,也当不了北大博导。但是同样不能说好人过马路翻越隔离带就是急中生智;好人窃书就相当于凿壁偷光。咱们应该改改这种思维习惯:好人从来不犯错误,犯了错误就不是好人。这种思维定式,必然使犯了错误的人拼命遮过,遮不住了就破罐破摔,干脆从此不当好人了。
我挺赞赏王教授向被剽窃的学者道歉,这是君子坦荡荡、错了就认的品德。我更赞赏那位作品被剽窃的学者,他反倒原谅了王教授,希望不要因此毁了年轻教授的前程。这位西方学者在此事上倒比咱们东方人厚道得多,而咱们的媒体、网络倒显得刻薄了。教授剽窃肯定是错误的,这毫无疑问。但是并不能因此就说王教授不是好人了,永远也没法做好人了。错误行为是可恨的,但是没有达到足以质变的量之前,犯错误的人成不了坏人。区区一个教授就能卖国?我不信。
但是我确实痛恨剽窃。我们报社花十万八万元派记者去南极北极,记者吃尽千辛万苦写了报道,刚见报,人家膀不摇身不动,原文拷贝,上街卖报。我们报社在香港回归前花几十万元派记者组采访,记者在酷暑中采访,发表图文计几十万字,人家是图文照搬,贴在报上卖广告。而且这种行为并不违法,偶尔人家也寄来稿费21块5毛1,有整有零,此稿费够在香港吃雪糕一枚,买胶卷半卷。我看在当今有三大暴利行业:贩毒、卖淫、盗版剽窃。前两项违法,剽窃新闻作品还不违法。
王教授为自己的剽窃行为道歉,应视为失分之后的得分行为。行为丢人,道歉并不丢人。我的担忧,反倒是有不少人替王教授的剽窃行为打抱不平,说那么多人都剽窃,只不过是王教授被捉住了而已,等等。这说明咱们这旮的道德底线已经被摧毁到何等程度了。着实可怕,因为这是这样一种逻辑:有人偷东西我就可以偷,有人耍流氓我就可以耍。这种道德逻辑还有救吗?
王教授的事其实已经不必穷追猛打了,北大的处理已属“严刑峻法”,不愧中国顶级学府,视学术声誉如生命。该让人担忧的是在网上为剽窃行为打抱不平的年轻学子,将来能谈得上什么学术道德!顶多弄点儿“水变油”一类戏法了。(陈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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