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教委调查组日前对赣州市章贡区水南中学发生的老师用手铐铐学生一事作出处理决定:给予当事人黄仁波撤消政教处副主任职务,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水南中学校长全区通报批评处分。
去年12月31日,为了“管教”本校初三学生刘梁,水南中学政教处副主任黄仁波用手铐将其铐在学校政教处的铁窗上。此事经新闻媒体曝光后,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
赣州市教委纪检组组长余炜认为,水南中学体罚学生,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性质是严重的,这反映了我们教师队伍中还有部分教师存在师德修养不够、法制观念淡薄的问题。
为此,赣州市教委专门下文将此事通报全市,并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一次学习“十要十不准”规定,对照查摆、继续深入开展“师德师风”的教育活动。(记者刘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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