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今后几年我国将加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速度,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研究和探讨新的专业学位种类的设置。发展的重点主要放在硕士层次上。要根据不同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和要求,逐步让更多有条件的单位承担起专业学位教育的任务。
据统计,截至去年底,攻读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已累计达到106037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从1991年开始,先后批准设置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建筑学专业学位(建筑学学士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博士和硕士学位)、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位(MPA)、农业推广硕士学位、兽医专业学位(兽医博士和硕士学位)等11种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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