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条件作出重大调整:部分地方高校的本科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将不再具备进沪就业的申请资格。
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刚刚发布的《关于2002年上海市引进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规定》明确指出,2002年进沪就业的毕业生“一般为毕业研究生或上海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划转地方的高校和列入‘211工程’的地方高校的本科生”。
记者在同期发布的学校名单中看到,除北京、江苏等少数省市外,80%的省区市符合条件的学校数目都不超过10所,海南、宁夏分别只有一所高校榜上有名。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主任汪歙萍说,2002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式不容乐观,但规定的调整并非为了压缩引进人才的数量,而是为了适应加入WTO后上海进一步构建人才高地的战略需求,提高引进人才的质量。同时调整人才在学历、专业等方面的结构性矛盾,把人才从“留”变为“流”。
但是,该规定并不是“一刀切”的硬性规定,上海对不符合上述条件却特别优秀或急需的高校毕业生仍然敞开大门。规定同时明确,荣获“省级以上优秀学生或学生干部”称号、“所学属上海高校缺门专业”的毕业生经高校就业办公室审批,可以进沪就业。(记者周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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