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顺(南昌航空工业学院):有权利没理由
在校大学生,有没有权利结婚与该不该结婚是两码事。
《婚姻法》写得清清楚楚,就是坚持婚姻自由,即婚姻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自主决定婚姻。在校大学生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理所当然地享有结婚权利。而现行的《高校管理规定》却写着在校生“擅自”结婚的作退学处理,让人纳闷的是“擅自”的意思,男女结婚难道还要谁批准?所以我认为,这条规定侵犯了大学生作为公民应享有的正当权利,实为不妥。
结了婚的人可以上大学,并不意味着上大学的人一定会结婚。我们看到同窗结了婚,更应看到结了婚的却还来与我们同窗。他们那么大的年纪,有家有业,却得回头再做学生,与我们年轻人一道竞争,共度寒窗。这是因为他们在生活中切身体会到学习的重要,迫切需要“充电”,而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反思:我们有幸进了大学,应该珍惜这段美好时光,多学点东西,千万不能肆意挥霍青春。
再说婚姻,感情和物质缺一不可。虽说如今校园里爱情泛滥,一对对恋人爱得死去活来,可一毕业,大多还不是好聚好散,各奔东西?海枯石烂的承诺早化作过眼云烟随风飘散,曾经的浪漫转眼间都成了往事。物质基础就更薄弱了,当今有几个在校生真正能自食其力?一旦真的成了家,油盐柴米的烦恼就接踵而至,最终的结局恐怕是学业荒废,婚姻死亡。婚姻是幸福甜蜜的,但更多的是责任和承诺。年轻的我们,有足够的力量去承担这份责任吗?结婚是权利,但暂时放弃这项权利也未尝不可。因为放弃并不意味着失去,而是为了将来收获更多。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方能成大事。
江子璇(安徽师大新闻系学生):想“过家家”请放弃学业
在校大学生当然可以自由选择结婚,只要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但就这个群体的特殊性而言,选择结婚是不可行的。在我国,大学生们的学费还多由家长负担,他们在经济上没有取得独立的经济地位,离开了物质基础谈结婚,是小孩玩“过家家”似的轻率和不负责任。
对于大学生而言,结婚在校园内也是没有市场的。虽然在有的国家如韩国,CAMPUS COUPLE(校园夫妻)在大学校园里泛滥,但其教育机制和我们大相径庭,而且他们在其环境中也被视为另类,被视为“问题青年”。教育部一再放宽对参加高考考生的限制,其最终目的是为构建终身教育体制,满足人们的求知欲望,而大学生自己如果不珍惜学习机会玩起了“过家家”,实在是本末倒置。如果选择结婚,那么放弃学业吧!
王石川(安徽大学中文系学生):大学,让结婚走开
蔡元培先生在就任北大校长时说:“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学子)诸君须抱定宗旨,为求学而来。”一语道破了学府与社会上其他机构的本质区别。由此深入体味作为天之骄子的在校大学生可否自由选择结婚这个话题,就会顿悟:大学,应该让结婚走开!
日前,笔者浏览了网上的BBS,竟发现“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的言论甚嚣尘上。然而,大学生大多身心俱未发育成熟,奢谈结婚不由使人怀疑他们稚嫩的双肩能否担负起未来生活的重压?结婚的承诺要终生捍守,他们能否有足够的耐心去善待这份神圣的情愫?时值韵华的大学生,正处于学好本领以便日后依剑走天涯的宝贵岁月,把精力过分倾洒于儿女情长中,未免有因小失大得不偿失之嫌。
笔者自以为不是个道貌岸然的道学家,也不愿鼓吹禁欲主义。报载,南京一高校因在食堂就餐的情侣互相喂饭有碍观瞻而引起争议,主张自由结婚更可谓惊世骇俗之举,这种做法,一方面裸露出性观念日益开放化,连被视为净土的象牙之塔也难以幸免;另一方面也彰显出社会转型期学子的日益浮躁和不安,缺少“板凳要做十年冷”的艰忍。
小寒(上海同济大学学生):理性让我们远离婚姻
对“结了婚的人可以考大学”这一政策,我们在校大学生大多是支持的,它不仅为已婚人士提供了一次重圆大学梦的机会,也给平静的象牙塔尽增了几分活力。相信不久的将来,父子同校、兄弟同堂的情形会成为大学校园的一束亮点。
但反过来,大学生在校期间就不应该结婚。大学生恋爱多为了心理和生理上的满足,对婚姻的义务缺乏理性的思考,过早盛开的爱情之花结出的只会是青涩的果子。其实,大学生结婚恐怕对校方造成的麻烦最多。首当其冲的就是住宿,为了照顾这些“学生夫妻”,学校难道要建几幢“学生夫妻楼”或者是给这些学生发放住房补贴以解决其安家问题吗?如果“学生夫妻”发生争执、出现家庭暴力等问题,校方如何处置,难道还要在行政大楼里另设一个“学生家庭调解办公室”吗?如果“学生夫妻”不慎做了“学生爸爸、学生妈妈”,学校是不是还要给她们放几个月产假呢?学校的功能是科研和教育,如果允许大学生结婚,势必会对学校的人力、财力分配产生影响,在目前我国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其带来的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做为新世纪大学生,理性告诉我们:现在要远离婚姻!
陆军浩(燕山大学文法院学生):尘埃未定
教育部在高考年龄规定上全面放开堪称一大创举。但我认为这一步还徘徊在半空中,没有完全踏下来———大学生到底能否结婚呢?
《婚姻法》规定了男满22岁,女满20岁可以结婚的年龄底线,可大学里大都有“在校大学生不准结婚”的规定。校规与法律多年来一直这么矛盾着,没有人“管”。为了学校的利益和学生的前程,大学的领导层甚至对学生谈恋爱都持反对态度,更不用说容忍学生结婚这种“荒谬”的事。面对新的教育形势,校方仍然躺在陈规陋条之上,真可以说是一大悲哀。
我们大学生希望看到变化,希望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我们无须承诺,因为开放的社会环境,成熟的社会制度,必定会使学生有理性地接受新事物。
赋予大学生“婚姻自由权”,是对我国教育制度改革的一个尝试。我们期待着决策者的下一个创举,当那未走完的一步径直向前落下时,大学生的掌声定会响起。
周光晨(江苏某公司):毫不犹豫选择结婚大学生结婚的好处实在不少:一是两人可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互帮互学,在学业上共同进步和提高;二是可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资源共享,课外书只买一套就行了,有些生活用品也无需重复购置;三是在生活上可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互相照顾,男生的粗犷与女生的细腻融为一体,彼此的大学生活可以更上一层楼。
大学生与已经参加工作的人士结婚也是好处多多:一是经济上有了来源,物质基础上了一个台阶;二是生活上多了个亮点,业余时间的生活会更丰富;三是工作者的实践经验与大学生的理论学习可以互补,对己对他都是大有裨益的。
结婚是迟早的事儿,同时又是一件美妙的事儿。在校学习期间,只要不生孩子,主要精力就完全可以集中在学习上。如果时光能倒流,如果我还是一名大学生,如果我明白了结婚对学习有利、对生活有利、对增强能力有利,如果我能碰到真正的知音……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结婚。
周贻海(福建省柘荣县委组织部):潘多拉盒子一旦打开
如果允许高校在校生结婚,就是在某种程度上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必将给学校、社会和大学生自己带来无限的尴尬、困惑和烦恼,由此引发的校园问题乃至社会问题都是难以预料的。
笔者以为,没能步入正规大学门槛,终归是人生一大遗憾,“教育部对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条件进一步放宽;普通高校招生取消年龄和婚姻状况的限制。”这一政策,是本着提高国民文化素质,尤其是让那些由于种种原因,在婚前无法进入正规大学深造的人圆一个大学梦的。其根本宗旨是让大家都有一个汲取和更新知识,增长智慧的机会。
允许已婚人士到高校学习,与“允许高校在校生结婚”不可同日而语,已婚人士到了高校仍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仍要遵守“大学生守则”。当然,我们也要充分正视这样的现实,现代人的思想急剧开放,生理和心理也趋向早熟,小学生“性早熟”,中学生“早恋”,而大学生则“同居”。尤其是大学生,谈情说爱偷吃“禁果”乃至变相“同居”,早已不是稀有现象。允许已婚人员到高校与未婚学生共同学习生活,必然会加剧“亚结婚”现象的发生。我们不能把思维仅仅停留在“要不要发生”和“会不会发生”上,而要拓展到“如果发生了怎么妥善处理”的预案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