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的党委书记林少岩毕业于1966年,是新中国早期的大学生。在问到大学生结婚问题时,林书记并没有正面回答我们。她说,其实当年她们读书的时候,由于一些遗留的时代问题曾允许大学生结婚,她的一位同学就在大学时选择了结婚,但事实上这份婚姻并不幸福。
现在教育体制改变了,高等教育需要在新的形式下重新认识,阶段性教育变成终生教育,原来大学招的学生都是25岁以下,以后是终生的,任何年龄阶段都可以考大学。比如人家来了,都二十六七还没有结婚,直到三十岁才毕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不许结婚的话,是不是就有点强人所难,有点不切实际呢?说到这一点时,林书记认为大学关于结婚的限制很可能将来会改变。
但是有一点林书记尤为强调。人的一生当中,是很难再有这样一个集中的时间来进行学习的。参加工作以后,不是说没有机会去学习,而是这个机会是非常难得的,而且在繁忙的工作当中要想静下心来认认真真看些书实属不易。改革开放以后,西方的各种生活方式对大学生的影响还是不小。同居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了。但她觉得中国的传统有很多很好的东西。性应该是感情的一种升华,不应该是像动物一样的本能,如果像吃饭一样这里吃一顿,那里吃一顿,这首先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道德与传统是一方面,学校的条件也是结婚所不允许的。在美国,学生宿舍是完全公寓型的,家居条件一应具备。而中国的高校尽管早已倡导了后勤社会化管理和宿舍公寓式管理,但离结婚所需的条件还差得远。以北京工商大学为例,至今为止,学生们依然是七个人一屋地挤在一间十来平米的小屋里,更别说两个人过日子了。像北大、清华、人大以及其他高校尽管也有两人一间的公寓,但让人望之却步的高价也使其被排斥在学生的考虑范围之内,何况其数量的极其有限更让人觉得那只是一种摆设。换句话说,如果国家给了学生结婚的权利,而这种权利的实现建立在一个虚幻的可能性上面,这种权利的形同虚设似乎也是一种讽刺。
北京工商大学的罗处长谈起学校开除的一名女学生时深有感触。这名女生成绩非常优秀,各方面都很出色,大二的时候认识了一名也很出色的男孩,两人相恋了。不久,两个人在外面租了一间房,开始同居。两人各付一半房租,大约是每月共四五百元。女孩的家庭条件并不是很好,也不太敢向家里人要钱,不知怎么就起了偷窃的心。随着女生宿舍里发生的几起失窃案的破获,女孩被学校毫不犹豫地开除了。罗处长说这个女孩并没有因为同居被开除,但是同居的高消费却引致了一系列的问题,这同样也是结婚所会引起的。在现有的物质和经济条件下,结婚可以是一种权利,却不见得是一种可以兑现的权利。
而对于同居,校方的反对显而易见。但当笔者委婉地问到学校安全套自动发放机的设置时,校方的这种反对显得有些苍白和隐忍。林书记认为自动发放机的设置主要是为年轻老师们设置的,但很多大学里安放在学生宿舍附近的发放机又似乎是对这种解释的无声的置疑。罗处长在谈到安全套自动发放机的设置时也面露难色,“学校总之还是为学生好的,不管怎么样,总得把所有的危害减小到最轻的程度。”可是安全套自动发放机的设置本身就是一种暗示,暗示着校方的一种默许。如果同居真的是那样罪不可赦,校方又怎会为其大开方便之门。这似乎应了一句学生们多少有点愤怒的断言:学校的规定多是虚伪的,无聊的和自相矛盾的。
相对于校方的说法,大学教师们要显得自主和清楚很多。
大多数的大学教师认为婚姻法的规定是合乎情理的。虽然很多规定是现在的物质经济条件所不允许的,但婚姻法毕竟代表了一种趋势。尽管如此,对大部分虽然适龄却还远远不成熟的学生来说,应该大力倡导“不要结婚”。“我工作都六七年了,现在结婚了都觉得有点无所适从,感觉心理上还没有成熟到可以担负起一个家庭的程度,更别说二十出头的大学生们了。”新婚的杨老师这样说道,“应该有这么一个课程或者经常开这样的讲座,关于青春、家庭和性。让学生们能够比较清楚地知道什么是家庭的责任,正确的婚姻观念和正确的性观念。免得有的学生一时头脑发昏,什么都不知道就走上了一条人生的后悔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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