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2年起,山东省将全面启动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免考制度。这是山东省教育厅为全面推进普通高中实施素质教育而实施的措施。
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实施素质教育卓有成效,社会信誉高,经教育部或省教育厅验收通过的省级规范化学校、国家和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连续3年会考合格率达100%的学校,全体学生的全部科目免考。参加全国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三等奖或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获二等奖及其以上的学生,其获奖科目可以免考;有重大发明创造、获国家级科技奖或省科技进步发明一等奖的学生,与发明的科学原理相同或相近的会考科目,可以免考;获省级政府部门组织的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等级证书的,其信息技术科目可以免考。所有免考学生的免考科目,成绩一律记及格等级“C”。
这一制度实施后,山东省会考办将加强对免考学校的监管,不定期进行抽考。对抽考合格率达不到98%的学校,取消其免考资格。(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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