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还是“想像”?“朦胧”还是“蒙胧”?“魏徵”能否简作“魏征”?“闫”与“阎”是否都可作姓氏……这些日常文字工作中常常会遇到的问题,别说一般人,就连专业人士也多有争议。日前,全国20多位专家学者集中上海,专题研讨汉字规范问题,并就制订《规范汉字表》事宜发表看法。
去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该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为了对“规范汉字”的概念作出准确、科学的解释,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贯彻落实,国家语委加大了对汉字规范问题的科研工作力度。今年初,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成立了专门的课题组,就汉字规范问题开展专题研究。
在这次研讨会上,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制订《规范汉字表》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多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发表了一系列有关汉字的规范和标准。由于这些规范、标准发布的时间有先有后,难免有相互矛盾之处;同时,社会在几十年里发生了巨大变化,语言文字的使用状况也相应地发生了很大变化,某些规范已不能完全适应实际需要。因此,调整原有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制订一个集所有规范、标准于一体的《规范汉字表》,显得十分必要。
与会专家就异体字、简化字、汉字字形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对《规范汉字表》的制订提出自己的看法。他们希望课题组能吸取过去汉字规范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增强《规范汉字表》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使之成为一个适应语言文字工作实际需要的规范。
已有6000年左右历史的汉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作为中国文化最直接的载体,规范汉字使用的意义也非比寻常。随着社会开放、科技进步等因素,汉字遇到了新的挑战,如外来语对传统词汇、语法的解构,计算机运用的局限性等。专家们提出制订《规范汉字表》,是基于对现实的清醒认识而作出的有力回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对汉字进一步发展的积极促进。但是,对于因计算机字库编制缺陷导致的“冷僻汉字”,似不应简单地加以限制。汉字源远流长,注定了它极其丰富的内涵;现代科技的发展应有利于发扬光大汉字,而不是限制。毕竟,字库可以增大,文化不能丢弃。 (汪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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