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上小学的外甥在院子里写字,边写边念“打——打——打人的打”。我听了心里不觉一惊,才多大点儿人怎么就知道打人。于是问他:你写的“打”字可是“打扫卫生”的“打”?他摇头说不是,是“打人”的“打”。我说也是“打扫卫生”的“打”。他辩解说不对,这是他们老师说的。听了这话我心里顿时不是个滋味,是呀,老师说得怎么会有错呢?这小孩子就知道崇拜老师,一言一行惟老师是尊,岂不知这老师怎么能教孩子“打人的打”呢?
无独有偶。一日坐在公共汽车上,旁边有一位父亲怀中抱着一本《看图识字》,教女孩认字,口里念的正是“打——打——打人的打”,那孩子也跟着念道。我愕然。
翻开商务印书馆学生用《新华字典》,“打”字有不下于4种解释,仅其作为动词表示各种动作,就有打伞、打井、打蜡、打毛衣、打粮食、打电话、打扫卫生等等。为什么作为老师和家长偏偏就挑选了“打人的打”来教给孩子呢?这仅仅是偶然吗?倘若如此,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教给孩子诸如“杀人的杀”、“咬人的咬”、“吃人的吃”等等一系列以人为目标或打击侵犯对象的词语呢?在孩子幼小和纯洁的心灵中,我们不能播下美好的种子,相反,却要为他们埋下暴力的孽根,这难道不是我们做老师和家长的错误吗?我们不能教会他们与人为善的传统美德,却教会了他们“打人的打”。
当然,你也可以说仅仅一个字,一个词语,值得这么小题大作吗?但我可以说正是通过这么一个字、一个词语,我们在孩子的心灵上撒下了暴力的种子。尤其是在今天,许多带有暴力、黄色内容的现代精神毒品正通过游戏、卡通、网络等渠道悄悄地吞噬着孩子的心灵,在这个资讯越发达、孩子的精神食粮越是日益匮乏的时代,难道我们还能视而不见,还能教给他们“打人的打”,还能继续这种暴力启蒙的教育吗? (文/杨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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