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最近在采访中了解到,湖北各地的一些民办中小学校长,对当前出现的一批公办改制学校采取不规范办学行为,与民办中小学抢夺生源的作法反响强烈,吁请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公、民办学校一视同仁,给民办学校以平等竞争的权利。
据反映,湖北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公办学校采取保护主义政策,将一批重点高中、实验初中、实验小学改制,名为创办“国有民办”学校,实为“校中校”、“校中班”,通过办分校、实验校、寄宿部、实验班、特长班等形式,大量招收线下生、寄宿生、借读生、择校生,这给生源市场本来就很窄小的民办中小学带来巨大的冲击。
据介绍,湖北某市现已有一批公办学校,主要是重点高中、实验初中、实验小学内办了24所改制学校。这些改制学校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大都利用薄弱学校的校产资源,以及从全区公办教师中调配的师资力量,凭藉一所公办重点学校的良好声誉,拥有择优录取学生的招生政策,按低于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招收学生,因而吸引了大批学生,招生时学校门庭若市。在湖北各市、县,大都办有这种依托公办重点中小学而改制的“国有民办”学校。
有关人士指出,公办学校改制不得运用行政手段,把其他公办学校的优质教育资源调配到改制学校,变相办成重点中学。改制学校必须实行法人独立、校舍独立、经费独立、办学独立。而目前这种变味的改制学校,存在着不少弊端:一是享有双重优惠政策,一方面吃国家“皇粮”,另一方面又到市场上去抢“蛋糕”,占尽了好处;二是使用了公办学校的优质教育资源,造成了国有教育资源的部分转移、流失;三是在公办学校之间,造成重点学校与薄弱学校差距越来越大;四是改制学校通过不平等竞争手段抢夺生源,致使一大批由企业、社会团体、公民个人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学校生源萎缩,教育资源浪费日趋严重。 (记者 张真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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