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日前要求各地在开展勤工俭学、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学生劳动安全管理。凡未执行规定的,家长、教师等可向同级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举报。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
新疆要求各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危险的生产作业及超负荷的重体力劳动。学校必须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因人、因地有区别地安排劳动,要严格按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劳动课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在劳动期间,要妥善安排好学生参加劳动期间的食宿、卫生、保健等工作。(记者 蒋夫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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