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刚刚兴起的“行业”,应该怎样“处置”?是断然否定?是抓紧规范?总得有个态度。“校外午托”就是这么一个“行业”。遗憾的是,在深圳,这个领域至今尚处于无规范的“游散”状态。
据本报10月21日报道,校外午托现在已经很是常见:每到中小学放学时,就有人高举着午托班的牌子招徕学生,这些“校外午托班”吸引了许多家长的注意,其市场前景被许多人看好。
校外午托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正如报道所说,它的兴起是“大势所趋”,是挡不住的“市场规律”——在长春、郑州、柳州等地,已经有人把校外午托做成了明星服务行业。问题在于,对这一“新生”事物应该如何对待。如果是因为考虑到健康、安全等因素,要将这些“校外午托班”“一棒子打死”,那就应该赶紧想办法切实地解决一下学生午间就餐、休息等问题;如果是因为这是一个“新生”事物,取姑且观望的态度,那么到现在也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判断了---毕竟,无明确规范的时候,也是最容易出事的时候,真要到那时,学校和家长找谁理论去?
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对于这些“午托班”进行引导和规范,都应该是当务之急。
问题看来不在于这个“行业”本身,而在于到底该由谁来负责这档子事,这就涉及到我们有些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和权限。而一到这种境地,也就很容易出现相互扯皮推诿的现象,使看起来较小的事情也变成了久拖不决的大问题。规范“午托班”不能再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