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近日,一位学生家长打进本报热线称,他的孩子在昆明市祟新小学读四年级,当天中午孩子放学回家后告诉他,学校要求每个年级的学生订三份报纸,每人交73.80元钱,不订不行。针对此情况,这位家长找到该校校长,校长告诉他:“不订不行”。为不影响孩子,这位家长只得把钱交了。他认为这很不合理。
10月18日上午,记者来到祟新小学。由于学生正在上课,学校大门被锁着。正在记者敲门时,一位4年级学生的家长张女士乘车匆匆而来。据她介绍,她是来为孩子交订报费的。张女士告诉记者:“订些什么报纸我也不太清楚,因为我的经济条件较好,因此学校要求交什么,我就交什么,为的是不给孩子造成什么影响。”张女士还告诉记者:“以前所订的报纸,70—80%都当作了废纸,小学4年级的学生连阅读能力都有问题,真不知道为什么要订3份?”
学校:我们是照文执行
上午10时,课间休息时,记者被允许进入了学校。在学校办公室的黑板上,记者看见了一份通知:“各班级必须于今日交清订报款、课外活动费。”祟新小学的校长告诉记者:“我们是照文执行(盘龙区教委的文件),实行自愿的原则。所订的3份报纸:《民族少年报》针对2—6年级的学生;《教育同刊》针对1—6年级的学生;《家庭教育文摘》,是妇联要求订的。4年级学生所交的73.80元的费用中,有35元是代收的课外活动费,不是订报款。”校长室的财务人员张女士说:“学校由于考虑到学生注册时家长负担过重,在那个时候没有要求学生订报,而是用学校的钱先垫付了订报款”。
盘龙区教委:订报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
上午11时,记者来到盘龙区教委,据行政办公室的钱女士介绍,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后,为了加强对学生课外阅读的指导,推进素质教育,在本着学校自主、学生自愿(不强迫学生)的原则下,向学生推荐适合学生的报纸。对贫困的学生,她们还实行了赠报。(左学佳 吴宝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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