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将在10月底前全面建立教师工资专户,实行财政统发教师工资。
陕西省要求,今年实行教师工资上收到县体制的地方,县级政府要确保教师工资按时发放,乡镇财政要积极增加收入,并将原来用于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的部分相应上交到县级财政。县财政要设立教师工资专户,由财政部门通过银行直接拨入教师在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中。目前,尚未建立教师工资专户以及未实行财政统发教师工资的县、市、区,也要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这项工作。
陕西省教育厅近期将会同纪检、监察、财政、人事、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教师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纠正和处理。(记者 郑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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