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入"食物中毒"字样,搜索引擎划出了一大片的标题,随便翻看,得出的结论是食物中毒事件人数"较去年有较大幅度增长"而且有向校园蔓延的趋势。从大学、到中学、再到小学。指责谁,官、企业、是个人还是学校的职能部门,深究起来恐怕谁都难逃其究,但问题必须要有一个说法,这是处事的原则,也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为此,社会学者又一次重复他们的观点、那就是我们一些商家和管理者对生命的漠视)也就是说,他们只注重利益,压根就不把生命当回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些制售有毒食品的,包括那些小煤窑、小煤矿的经营者,甚至包括有些地方政府的管理者,都已丧失了最起码的道义原则。很难想象,这些商家在制售这些食品时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这些人的行为为什么如此猖獗,简直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我也不相信,一些地方管理者对这种事情不知晓,四川宜宾李端镇的这一事故就是很好的证明。中央不止一次地强调食品卫生安全,可这些人真正落实了没有?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恶果?归根结底还是我们对生命的冷漠,对人的尊严的轻视。
由于我们缺乏对生命的尊严感,导致事故一连串的发生,简直成了"事故的厄尔尼诺现象"。我们提倡挣钱,但不能不择手段。生命是最宝贵的,就这一点,我们不仅要从法律制度上体现,更要从根本的观念上来完成。
谁把生命不当回事
这些事件的根源都是一个:极其严重的功利思想。为了个人的业绩政绩、企业的眼前利益,忽视了对人性的关照,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成了提高经济效益、降低企业成本的垫脚石、牺牲品。其实,这种功利思想是一种普遍心态,不仅是追逐经济利益的企业、小商小贩;也不仅是建筑、食品等与民众生活紧密相关的行业;它甚至已涉及社会各行各业方方面面。江泽民总书记说过:人是最可宝贵的。"三个代表"的核心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功利思想恰恰与此背道而驰。在这种恶劣思想的驱使下,许多人惟利是图、急功近利,在生产中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根本不把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当回事。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
以人为本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功利、效益与人性相背离的扭曲风气下,我们要大声疾呼:尊重人、关注人的健康;建设现代化不仅要考虑速度,更重要的是考虑质量。实际上,我们一直强调"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而精神文明最重要的内涵就是尊重人性。物质建设要与精神建设并进,效益要给健康和尊严让位。这些其实正是社会主义的新道德、新型的人性观念。在关注人性的大旗下,社会价值要向人性倾斜,一切社会事业要以人文需要为出发点。一切为了人,让人们在良好的物质环境中以最好的状态去工作,这是祛除追逐局部、短期、表面效益的丑恶行径之后,社会每个人的利益得以维护、从而实现社会总体最佳效益的理想状况。
制销伪劣产品构成犯罪
漠视人的尊严的逐利行为,不仅道德沦丧,同时触犯了法律,情节严重的就是犯罪。但这一点为害者和受害者大家都不够了解,这也给法律界上了一课---法律的宣传远远不到位,法律的权威大大受到伤害。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制造销售伪劣产品罪"和"制造销售假药罪",但在轰轰烈烈的打假行动中,人们只知道行政处罚,几乎想不到要把违法犯罪的造假者绳之以法。这种对法律的漠视和无知直接助长了造假者嚣张气焰。犯罪绝不只是暴力伤人,在民商领域的犯罪行为,受害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危害更重,影响更大。法律要维护人的尊严,更要维护法律自身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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