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开发,教育先行。正在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一份关于《教师法》执行情况的报告显示,新疆各级政府依法治教,全区形成了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有力地促了进自治区教育质量的提高和素质教育的实施。
自治区人大常委、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阿不都热合曼·克里木欣喜地说,近些年来,新疆各级政府清楚地认识到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地位,大都制定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为了加强对教师工作的领导和教师队伍建设,各级政府先后制定了贯彻实施《教师法》的意见,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其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加大了各级领导干部狠抓教育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定期向同级人大汇报教育工作已基本形成制度。
为了提高各族教师素质,新疆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师资的继续教育及培养培训工作,制定中长期培训计划,采取骨干培训与全员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能力培养、素质提高相结合,在岗学习与脱产进修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学历层次,教师学历合格率得到明显提高。新疆的继续教育工作从1999年暑期至今,全区约有6.2万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接受了继续教育培训,约占中、小、幼教师的35%。2000年,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超过54%,初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超过89%和99%。
自治区各级政府每年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教育问题,在如何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方面,为教师办了一些看得见、摸得着、效果好的事情。近些年来,各级党代会和人代会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等都有一定比例的教师;教师的住房条件也明显改善,乌鲁木齐教师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达到了10平方米,超过了全市人均居住标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城镇中小学教职工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4.76平方米,成套住房率超过79%。各级政府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优先发放教师工资,并且在历次工资改革和正常调资中,教师的工资都相应提高。由于各地逐步改善教师待遇,各地教师队伍趋于稳定。目前,新疆各县市中小学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数占相应教师的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年龄结构更趋合格,队伍进一步年轻化,中青年教师已成为基础教育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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