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管理重落实 坚持预防为主
近日,北京市教委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提出要求,要进一步确立“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把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摆到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
北京市教委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管理,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协助卫生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及时予以纠正。学校要根据后勤社会化的原则,坚决撤销不符合生产学生营养餐标准的学生食堂,学校领导要逐步从生产责任者转变为生产监督者。学校在积极推进后勤社会化的同时,要对已实现社会化的学生食堂饮食卫生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对学生食堂承包单位放任自流、不闻不问的错误倾向。
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经常向师生员工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其预防食物中毒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律和业务培训。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以及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要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和协助下,建立食物中毒、食源性肠道传染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上述突发事件,应积极配合卫生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要建立健全食物中毒和食源性肠道传染病报告制度,对于发生问题后隐瞒事实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领导要追究责任。营养餐定点生产单位要以更高更严的标准加强卫生管理,规范进货、生产、配送等各重要环节。
江西:讲政治负好责 杜绝安全隐患
日前,江西省召开全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杜绝学校可能存在的各种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
江西省副省长胡振鹏要求,各级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从认真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放到突出位置,作为各级政府的职责和责任。
江西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学校的饮食、饮水等学校卫生的行政管理工作,把学校卫生作为评价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定期组织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学校饮食、饮水、传染病防治的卫生监督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江西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食品卫生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对学校餐饮人员健康状况加强检查,把好食品采购、加工、供应卫生关;切实加强学校饮水卫生管理;加强对学生“饮用奶”和“营养餐”的管理;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管理;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健康教育;取缔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的违法食品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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