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9岁学童不会背一首诗,老师用圆珠笔在其脸上写下“不会背书”4个字,该学生回家后举刀砍伤自己左手,此事河南大河报曾有报道。近日此事处理终有结果:平舆县法院依法判决学校赔偿该学童精神抚慰金2000元及医疗费558元。
这名不堪老师在脸上写“留言”的学童,事发时是平舆县万金店乡某小学的学生,在其脸上“留言”的老师名叫王云霞,当时是其班主任、语文课教师。事情发生后,当地教育部门非常重视,责令该小学校长写出深刻检查,学校聘用教师王云霞被解聘辞退。
天性活泼的学童刘某手伤治愈后,精神受到创伤,从此脸上很少有笑容出现。平舆县法院审理后认为,王云霞老师虽已被学校解聘辞退,但事发时是该小学聘用人员,其行为属职务行为,导致的后果应由所在学校承担,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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