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大学生打工被骗的消息时有耳闻。有些用工单位不正规,把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有的中介公司打着介绍工作的幌子骗取介绍费后逃之夭夭。而有的学校为大学生暑期打工提供各种指导和服务,使之安全规范地进行。
北京大学秋季开学的第一天,记者在校园内做了一个小调查,随机采访了20名同学,均系大二以上学生,他们就今年暑期打工的情况做了介绍。其中13人均表示不同程度地参与了打工,其中11人是通过学校找的工作,包括家教、计算机编程、市场营销等,因有校方做保证,用人方没有出现欺骗行为。还有2人是自己分别联系到一家新闻单位和一外企公司实习,因属正规单位,也没有遇到受骗上当的情况。但被访者中有2人表示,去年自己在网站上找过暑期翻译的工作,结果资料翻译完了,用人方也找不到了,至今没拿到报酬。
记者采访了解到,北京大学学工部专门为各用人单位、中介公司和在校大学生牵线搭桥,一般用人单位及中介公司要通过学工部的资格评审才能招聘大学生打工。据该校学工部部长马正勇介绍,他们主要做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堵死非法雇佣的信息来源。为此学校专门成立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各种招聘信息只有通过中心确认才能进校,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信息的可靠性。二是与各院系建立互动。各院系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必要的指导,防止上当受骗。
该校专门为学生介绍家教工作的学术实践部也有一套相应的用人程序,以保障打工学生权益不受侵害。据该部门的贺先生讲,通过学校的严格把关以及签订相应的用人合同,用户与学生的双方利益均受到维护。
尽管如此,马正勇说,还是避免不了学生自己找工作而受骗的情况。他透露,今年年底最迟明年暑假,针对学生打工,由北大学工部牵头,将出台有力举措,建立学生、企业和校方三方的制约关系,从而使学生打工避免误入陷阱,真正规范化。
被访者普遍表示,通过学校介绍的工作相对来讲比较安全,但涉及范围不广;而不少学生自己找或通过同学介绍的工作,往往范围较广,报酬也很诱人,但很容易遇到“陷阱”。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因雇佣未毕业的大学生而形成的劳动力使用与被使用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不与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大学生之间只能通过签订劳务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识之士提醒大学生:暑期打工必须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即使时间再短也要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报酬等。(石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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